市筹公租房
杨浦区公租房申请指南 一、申请条件 申请本市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与本市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 (二)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达到二年以上(之前持有有效《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年限可合并计算),在沪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一年以上,且与本市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 (三)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在沪缴纳社会保险金,与本市单位签订二年以上(含二年)劳动合同,且单位同意由单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本市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2、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 二、申请所需材料 (一)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含单位初审意见); (二)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的本市户籍证明复印件,或《上海市居住证》复印件及相关办理证明; (四)申请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 (五)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拥有本市产权住房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承租本市公有住房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其中本市户籍人员,还需提供户籍地住房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的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主申请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七)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主申请人)的劳动合同; (八)其他相关材料。 三、受理地址 淞沪路605号杨浦公共人事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接待窗口 工作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 咨询电话:021——33193311 四、注意事项 1、房源租赁采用先到先得、轮候等待的方式租赁。 2、租赁合同签订期限一般为2年,合同到期后承租人仍需租赁的,进行资格复审,符合条件可继续租赁,租赁总长最长不超过6年。 杨浦区住房保障中心 2018年8月7日 原文链接: http://www.ypgzf.com/col.jsp?id=109, 如有附件, 请前往原文链接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