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江科学城功能性人才公寓申请指南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所在单位的注册地、财税户管地均在张江科学城范围内,经认定的高校、科研院所不受注册地、税收户管地限制,但实际经营地须在张江科学城;
2、申请人在上海市名下无住房,本科以上学历,与符合申请条件的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劳动合同期内。
二、申请材料
(一)单位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社保缴纳人数证明
4、单位承诺书
5、公司资质扫描件(非必须项,如有可提供)
6、办公用房租房合同或产权证书扫描件(非必须项,申请天之骄子9号、10号楼需要)
7、专家楼单位承诺书(非必须项,申请天之骄子9号、10号楼需要)
(二)个人所需材料
1、身份证名扫描件
2、学历证明扫描件
申请天之骄子9号、10号楼需提供:
1、身份证扫描件
2、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
3、社保和个税证明或聘用转账记录
4、个人诚信承诺书
5、人才证明
三、申请流程
1、申请单位资格审核:提交营业执照、税收登记证、办公场地证明、公司经营资质、社保缴纳人数清单、单位承诺书等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申请单位须填写管理平台单位账号负责人信息,包括: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负责人与管理平台对接;
3、4008000066 热线联系申请单位确认审核情况,及时补充材料;
4、所在单位通过资格审查后,申请人线上提交申请材料,并签署个人诚信承诺书,接受管理平台对其申报信息的核实,申请单显示为“待受理”即为审核通过进入轮候;
5、签约入住前须提供身份证明、在职证明等原件,作为现场验证材料。
四、注意事项
1、“两定两限”人才公寓每人只能租赁一次,最长不超过两年,租赁合同一年一签,可续签一次。两年入住期满后不得再次申请平台房源。
2、同一申请人不得同时申请多套房源,轮候期间因个人原因更换房源,不累计排队时长,按重新申请处理。
3、人才公寓承租人本人须实际入住。承租人经核实有群租、转租等行为的,公寓管理方有权通知承租人立即退租,并视情况最多扣除相当于两个月房租的违约金。承租人拒不配合退租的,通知承租人所在单位配合办理。承租人所在单位不配合的,暂停其单位申请资格。
4、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原则上不限制申请轮候数量,但对入住配额有要求:单位人数在300人以上的入住配额原则上不超过50套;单位人数在300人以下的入住配额原则上不超过10%。
2021年8月